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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和省重点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的通知

编辑: 刘甜恬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21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国家和省重点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请书申报质量,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广东省重点重大项目的立项率,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及学校发展需要,科技处确定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重大科技项目培育项目。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项目培育方式按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审核组织评审等程序后,科技处成立重点重大项目库,成熟一批资助一批,定期遴选,择优立项

二、培育条件

本次培育面向全范围有研发实力的教师,鼓励各位老师组成团队合作申请申请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报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科研条件、研发实力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且主持两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申报国家重点重大项目分别参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2022度申报指南》202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申报省级重点重大项目请参考2022~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和202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指南相关链接

(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https://service.most.gov.cn/xmtj/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143/

(三)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58629.html

(四)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http://gdstc.gd.gov.cn/pro/tzgg/content/post_4019667.html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申报人选择拟申报项目类别,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国家、省重点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后,提交至二级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正式提交。

)评审论证。由科技处组织形式审查和答辩评审,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答辩评审。根据答辩专家评议情况,给予立项建议。

)签署合同。对拟支持的项目向全校公示(针对涉密、具有敏感性的要求不公开的可不公示、公开)。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按有关规定由科技处与申报人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并及时发布立项公告

四、申报类别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置并结合学校实际,共设6申报类别,分别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广东省重点研发专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相当级别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

)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六、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学校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为15万元,经评审后,择优立项。按照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立项后即拨付5万元,进入答辩环节的项目,再支持余下10万元。

七、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1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tiantian1212@126.com,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提交至行政楼南楼406,联系人:刘甜恬,联系电话:39352064.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1221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重点重大项目培育申请书

附件2:申报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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