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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专家帮扶计划”方案的通知

编辑: 刘甜恬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21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学术专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和中标数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主体

学校组织实施专家帮扶计划,由科技处统筹安排,各学院(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原则

(一)帮扶要本着专家与申请者双方自愿的原则

(二)帮扶专家原则上必须是承担过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并且已经结题

(三)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被帮扶对象

(四)一名帮扶专家帮扶的申请者不得超过4名,违背上述原则所签订的帮扶意向无效。

三、实施形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者实行对口定向帮扶,在科研选题、方案设计与标书撰写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全方位指导。项目申报人可以自由选择一名校内专家帮扶,并主动与帮扶专家联系,签订帮扶意向书,经所在单位,提交到科技处备案

四、指导专家遴选

由二级单位对接在全校范围内自行组织遴选,报科技处备案。有需求的也可选择校外专家作为帮扶专家。

五、重点帮扶对象

(一)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未获立项

(二)拟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

(三)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2SCI文章(单篇影响因子2-5分)或≥1SCI文章(影响因≥5分)

六、实施程序

(一)由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书面帮扶申请

(二)对接人签订帮扶意向书

(三)单位确定本部门帮扶对象,并帮扶意向书报科技处。

七、奖励措施

在申请者完成申请书并正式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后,通过形式审查,由学校一次性给予1个科研贡献值;如果项目成功立项,学校给予项目指导专家每项3个科研贡献值的科研绩效

、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1230日下班前将帮扶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liutiantian1212@126.com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南楼406,联系人:刘甜恬,联系电话:39352064.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21221


附件1:专家备案表

附件2:专家帮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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