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大科公2025年第16号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科技产业开发与合作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21〕96 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科技成果名称 |
1. 一种中药组合物及其在制备治疗降血糖药物中的应用(专利号:ZL 202210952235.5) 2. 糖脂同调的中药组合物、提取物、制备方法及应用和制剂名称(专利号:ZL 20221043985.8) |
成果种类及转化方式 |
专利转让 |
转化收入及取得时间 |
上述项目于2023年9月到账200万元。 |
奖励人员信息 |
姓名:郭姣、肖雪、朴胜华、贝伟剑、胡因铭、罗朵生、荣向路、雷自立、王乐旬、王玮璇、朱青、李坤平、杨祎琦、陈智权、刘倩、闫美玲、张越、邵晓奇、李博、龙勤强、王超、王乐琪、鲁春丽、李凤霞。 |
现金奖励信息 |
200万到账经费扣除:学校及院部20万(占比10%), 另捐给学校60万,120万元作为现金奖励。 分配方案如下:郭姣提取60万元,肖雪提取40万元,朴胜华2.3256万元、贝伟剑2.3256万元、胡因铭2.3256万元、罗朵生2.3256万元、荣向路2.0155万元、雷自立1.2403 万元、王乐旬0.9302 万元、王玮璇0.7752万元、朱青 0.7752 万元、李坤平 0.7752万元、杨祎琦0.6202万元、陈智权 0.5426万元、刘倩 0.3876万元、闫美玲0.3876万元、张越0.3876万元、邵晓奇0.3876万元、李博0.3101万元、龙勤强0.3101万元、王超 0.3101万元、王乐琪 0.3101万元、鲁春丽 0.1550万元、李凤霞 0.0775万元。 |
技术合同登记 信息 |
NO:2023440003000483 |
若对上述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分配方案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7日)内向学校科学技术部书面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020-3935240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