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梳理2025年度学校科研工作成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集中收集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将作为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岗位竞聘、评先选优及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成果填报真实、完整、准确、按时完成。
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填报途径与主体
(一)填报途径
通过“广东药科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登录路径:学校主页→“门户信息”→“科研系统”,需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二)填报主体及责任
1.纵向科研项目
纵向项目已由相关项目主管老师负责导入项目基本信息,请课题负责人补充完善项目详情(含成员、合作单位、预算等),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若存在尚未录入系统的项目,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纵向项目未录入统计清单》(见附件1),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2月14日17:00前统一上报至相关项目主管负责人,待主管负责人导入系统后,课题负责人完善信息,科研秘书完成“学院审核”。
2.横向科研课题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录入并完善项目信息(含合同、经费到账凭证等),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3.学术论文
由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负责录入(需按原文顺序录入并列第一/通讯作者),完善作者信息及所属单位,上传论文全文与论文检索信息PDF(详情可查看科研系统论文检索指引),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4.成果奖、新药、专利、著作等
由成果持有人负责录入(成果奖不含教学类奖项;著作需区分“理论著作”,不含教材、工具书),上传证书、证明等佐证材料,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5.学术活动
主办会议: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录入会议详情(含通知、议程等)。
学术交流(含参会、报告):由参与人录入个人参与信息,上传邀请函、报告PPT截图、现场参会照片等,科研秘书负责“学院审核”。
二、填报范围与要求
(一)填报范围
1.主体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含外派、外出学习人员);退休/调离教职工产出的科研成果(由团队其他成员代录,科研秘书按正常流程审核)。
2.成果范围
2025年度获得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理论著作、专利、新药、成果奖、主办/参与的学术活动等。
3.时间范围
成果取得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online未发表的暂不统计)。
(二)填报要求
1.严禁重复上报:同一成果(含同一成果获多项奖励)仅统计1次,奖励类成果按最高级别填报。
2.信息完整准确:录入成果时需填写所有完成人信息,完整且真实填写所有作者及其所属单位信息,正确选择“作者角色”。
3.专著仅统计“理论著作”,教材、教学资料、工具书等不纳入本次统计。
4.成果奖仅统计政府部门(如科技部、教育厅等)及科技部登记注册的一级协会颁发的科研类奖项,具体包括科技成果奖、专利奖、科普奖等,不含教学类、行政类奖项。
5.如填报时出现填报内容不明确时可咨询相关项目主管负责人进行确认,相关项目分类及主管负责人可查看:附件2《系统填报相关项目分类及主管负责人》。
(三)时限要求
请科研人员按时提交成果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未完善的信息,系统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的,纳入下一年度统计范围(按科研管理系统规则,超出统计时间节点也难以统计)。
三、填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填报流程
1.个人填报
填报前确认挂靠单位(变动需联系学科所在院系科研秘书确认,将成果所属单位改为挂靠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果填报、完善及材料上传,确保信息与佐证材料一致。
科研人员填报流程详见附件3《科研系统使用说明--科研人员》
2.科研秘书审核
科研秘书需对教师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核查真实性、信息完整性及材料规范性。如有问题,需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进行修改。
科研秘书审核操作详见附件4《科研系统使用说明--科研秘书》
3.学校审核
经科研秘书审核后,学校将对填报信息进行最终审核。
数据确认:审核通过(系统状态为“学校通过”)后,由学校导出统计数据并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转发至项目负责人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学院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与扫描电子版至科技部备案,数据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
(二)注意事项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科技部黄雪儿联系(联系电话:020-39352064)。
四、进度安排
个人填报:2025年12月6日-2025年12月14日(教职工完成成果录入与材料上传)。
二级单位审核: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1日(科研秘书完成本单位成果初审与退回修改)
学校联合审核阶段: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4日(含图书馆对论文的收录/分类审核)
五、其他说明
为提高审核效率,请科研人员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各项成果时,提供充足佐证材料(如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经费截图等),避免因材料不足被退回。(附件填报细则可查看科研系统通知v6.0)。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上登记2025年度结项的项目信息。
请科研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科研秘书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纵向项目未录入统计清单模板
附件2:系统填报相关项目分类及主管负责人
附件3:科研系统使用说明--科研人员
附件4:科研系统使用说明--科研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