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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自查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编辑: 霍务贞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04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1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管理,避免重复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重申
申请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通过不同依托单位重复提出申请;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正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内容相同;

不得将已获得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以相同或相近内容再次申报。

二、自查要

请各依托单位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全面核查本单位2026年度申报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本次通知涉及的项目范围涵盖粤基金函字〔2026〕16号文所列11类基金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1)。如发现存在上述违规情形的,由依托单位填写《2026年申报广东省自然基金项目需撤销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于2026年9月9日(星期三)17:00前,统一发送至学校科学技术部邮箱gykjc206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请依托单位通知需撤销项目的申请人自行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出撤销项目申请撤销流程请查看附件3。

四、联系人

  霍务贞,电话:39352065,电子邮箱:gykjc2065@163.com

附件:

1.2026年度广东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私发科研秘书)

2.2026年申报广东省自然基金项目需撤销项目汇总表

3.广东省科技业务阳光政务平台撤销项目功能操作指引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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