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开展2027年度中医药科研平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6〕31号)的精神,本专项定向支持我校广东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的建设,纳入广东省中医药局2027年度课题,按立项不资助管理。学校不予配套经费,需个人自筹经费完成科研任务。本专项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方向
本专项研究内容须围绕我校广东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着眼于解决中医药医疗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充分体现我省中医药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主要研究方向有:
1.调肝启枢化浊法防治糖脂代谢病转化研究
2.糖脂代谢病的系统生物学研究
3.糖脂代谢病的病理生理学研究
4.防治糖脂代谢病的药物研发
5.糖脂代谢病的健康管理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我校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该专项一个项目;
4.有在研广东省中医药局该专项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5.已承担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2项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6.近3年有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应结题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被终止研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7.在职或退休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项目。
(三)中医药临床研究
1.按照《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医疗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中医药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科技函〔2025〕261号)要求,涉及“中医药临床研究”的项目,申报项目须经申请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协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伦理审查报告》。
2.中医药干预性研究,申请人需为我校附属第一医院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开展中医药干预性研究, 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3.涉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须按《生物医学新技术临 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18号)执行。 项目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二、申报流程
(一)我校限额申报10项,全校范围内征集,若征集数量超过10项,由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论证、公示、推荐。
(二)本次申报先采取线下填报,科学技术部遴选推荐后,待广东省中医药局确认推荐结果,再进行系统填报申报书和合同书,后续由科学技术部通知。
三、申报过程各时间节点
参加学校遴选纸质版材料报送:(1)广东省中医药科研平台专项申报书模板(附件1);(2)广东省中医药科研平台专项申报专家学术论证意见表(附件2);(3)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平台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资料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院+姓名+相关表格名称,由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到科学技术部电子邮箱:gykjc2065@163.com。
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请于2026年9月16日前由二级单位统一提交到科学技术部401室。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起止时间为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三)本专项按立项不资助管理,总经费指拟新增自筹经费,不含已投入经费。自筹经费预算设置无需预算管理费。
(四)本专项结题验收预期成果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1 篇或以上(须标注本专项项目下达通知书上的项目编号,研究单位需标注:“广东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
(五)如果申报的课题涉及到需要使用实验动物,应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附件4),需要合格证及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表的老师提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张老师或曾老师,39352152。
(校内遴选阶段不用提供)
(六)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8〕1819号)及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的研究的临床研究,需开展伦理审查工作,进行伦理委员会及临床研究项目的备案。伦理审查材料参加学校遴选推荐阶段无需提交,通过学校推荐的项目,系统填报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管理系统并把原件装订纸质版材料中报送。未经伦理审查同意的项目,不纳入立项评审。
(请注意,所有项目“涉人”和“非涉人”资料是二选一)(校内遴选阶段不用提供)
1.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应提交伦理审查报告。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涉及人的试验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的,则联系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出具(见附件5-1)。涉及人的试验在合作单位方进行的,则由合作单位出具伦理审查。
2.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需填写《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说明》(附件5-2),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申请OA盖章。
(七)涉及药品或器械在临床使用,须符合药品管理法或医疗器械相关管理办法等规定。
(八)有外单位合作的申报者,请自行提前准备好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附件6)。签订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聚荧、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附件:
1.2027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平台专项申报汇总表
2.广东省中医药科研平台专项申报书模板
3.广东省中医药科研平台专项申报专家学术论证意见表
4.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表
5-1.附一院科研课题立项前审查申请资料
5-2.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说明(模板)
6.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科学技术部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