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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归口科技处管理的采购合同审批流程指引的通知

编辑: 霍务贞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1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文件《广东药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20]24号)(附件1)第十一条,《广东药科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20]33号)(附件2)第九条,科技项目中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等归口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管理,现对归口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管理的几类科技服务采购及审批流程指引如下:

一、科技服务自行采购

(一)科技专利类委托服务采购

1.凡属于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专利申请都要按照学校科技服务采购的要求执行;与专利代理公司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盖章申请走学校OA办公系统中的“合同申请”审批流程。

2.广大教师在申请专利时,与专利代理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必须包括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名称、发明人、金额等内容,要明确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广东药科大学,清晰列出专利、各发明人的具体名称。

3.如经费支出项目不是归口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管理的科研项目,不属于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审批,由管理项目的归口部门审批。

4.OA系统中科技类盖章申请的专利盖章审批流程以本通知下发时间同时废止。

(二)科技服务采购

1.使用归口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管理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或纵向)购买科学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等未纳入广东省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的科技服务,具体采购流程请查阅《广东药科大学校内各单位自行(零散)采购流程》(附件3)。

2.请广大教师在进行购买科技服务时按照预算金额范围,对照采购流程规定准备相关材料。

3.原横向项目经费外协费外拨,纵向项目经费外协费外拨的审批作废。

4.科研经费购买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不属于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归口管理,详阅附件1。

二、科技服务定点采购

“审计服务”属于学校定点采购项目品目,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在招投标与采购中心编制的“定点改沟业务流程”的基础上编制了《科研项目审计服务定点采购业务流程图》(附件4)。请办理该业务的老师先查阅附件4,以便更清晰快捷的办理该业务。

三、合同审核盖章申请流程

1.学校于2020年7月始,已取消合同审核盖章纸质版流程,全面启动OA办公系统中的“合同申请”审批流程。

2.已完成洽谈进入合同审核盖章流程的老师,办理该业务前请阅读《OA系统合同管理模块操作指引》(附件8)。

3.OA系统提交合同审批时,所有科技服务采购申请都要在“经费类型”栏勾选“科研经费”“合同立项依据”栏里上传经费支出项目的合同首页、经费预算页盖章页

4.如经费支出项目不是归口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管理的科研项目,则由其他归口部门审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专利类:何桂区  39352064

其他科技采购:霍务贞 39352065

五、附件

1.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pdf

2.   附件2《广东药科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修订)》.pdf

3.   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校内用户单位自行(零散)采购流程.pdf

4.  附件4广东药科大学科研项目审计服务定点采购流程图.pdf

5.  附件5审计服务供应商查询网址.doc

6.  附件6科研项目审计服务用户需求书模板.doc

7.  附件7广东药科大学招标采购项目申请表.doc

8.  附件8OA系统合同管理模块操作指引.pdf

9.     附件9合同审批表样板.pdf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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