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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

编辑: 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4-0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详阅附件1):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请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老师申报,请欲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老师,认真阅读申报通知(见附件1),并将申报意向告知本部门科研秘书,相关二级部门汇总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名单于4月12日前告知科技处,以便具体安排相关事宜。

联系人:霍务贞

联系电话:39352065

附件: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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