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详阅附件1):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请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老师申报,请欲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老师,认真阅读申报通知(见附件1),并将申报意向告知本部门科研秘书,相关二级部门汇总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名单于4月12日前告知科技处,以便具体安排相关事宜。
联系人:霍务贞
联系电话:39352065
附件: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