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11月,科技处发布通知进行2018年度学校教师科研工作量和科技奖励酬金统计工作,有7位教师因个人原因,忘记填报部分科研项目的科技奖励酬金。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广药大〔2017〕100号),经个人申报、科技处审核,现将拟补发7位教师的2018年度科技奖励酬金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3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科技处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证明材料并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具体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1. 各级各类国家级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
刘溪 电话:39352553
2. 广东省科技计划、广州市科技计划以及省、市其他类科研项目等
霍务贞 电话:39352065
附件:2018年度部分教师科研奖励补发一览表
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